************中鼎物流园门式起重机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0
************于****年9月**日对************中鼎物流园门式起重机维保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包件号 |
业务外包服务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拟中标人 |
采购方式 |
|
1 |
中鼎物流园门式起重机维保 |
第1名 |
************ |
************ |
公开招标 |
第2名 |
************* |
||||
第3名 |
/ |
2.公示时间
****年9月**日至****年9月**日
各投标人(或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4.联系方式
电话:***********
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开发区中鼎物流园 (收)
邮 编:******
电子邮箱:*****@***.***
公司纪委电话(传真):****-*******
************
****年9月**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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