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吉县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吉县凤凰中心广场**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吉县天目中路***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综合评分法-应急措施 | 投标供应商配备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权威部门认证的水质移动应急实验室(监测车),能够在发生水质突发污染事故等应急突发情况时,提供应急监测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权威部门认证材料复印件,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供应商名称*致)。 | 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权威部门认证的水质移动应急实验室(监测车),能够在发生水质突发污染事故等应急突发情况时,提供应急监测服务的,得3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权威部门认证材料复印件,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供应商名称*致,如上述车辆存在租赁形式取得的,还须额外提供与车辆所有人(单位)签订的有效租赁协议)。 |
2 | 综合评分法-服务与技术支持 | 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支持方案(包括技术服务后备力量保障、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服务)完整具体、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5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4(含)分;方案简单,内容明显欠缺不足的得0-2(含)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支持方案(包括技术服务后备力量保障、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服务)完整具体、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6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4(含)分;方案简单,内容明显欠缺不足的得0-2(含)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综合评分法-服务能力 | 每配备运维车辆*辆得1分,满分4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每配备运维车辆*辆得1.5分,满分6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4 | 综合评分法-认证证书 |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个得1分,此项满分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个得1分,此项满分4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5 | 综合评分法-运维能力评价 | 投标供应商在国家环境监测网运维单位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结果中获得4星级的得2分,获得3星级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国家总站评价结果证明材料佐证)。 | 删除此项评审标准 |
6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9月**日下午**:**时整 | 延期至****年9月**日下午**:**时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吉县凤凰中心广场**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吉县天目中路***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